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中的带头、示范和创新作用,现向国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的范围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和省、市重点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以及学校重点专业急需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2.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学校紧缺专业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4.在专业建设、教科研等方面急需的博士研究生(本科与研究生阶段为同一专业,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本科,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5.学校急需的高技能大师和能工巧匠等;
6.以“双师型”教师引进的具有五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引进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解决企业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对学校生产性实习实训进行突破性的改革。
4.具有开拓本专业新的研究领域、承担大型和重点课题的工作经验,在学术、技术领域内确有成就,业绩突出。
5.身体健康,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引进的待遇
1.国家和省、市重点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以及学校重点专业急需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所列的引进待遇和资助的基础上,学校采取“一人一政策”制定引进待遇标准,引进人才的待遇由学校与应聘人员商定后,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2.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办理事业单位聘任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享受教授生活补贴,标准10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标准为800元/月。
(2)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到学校工作的第一年,学校发放住房补贴,标准3000元/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60万元;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到学校工作的第一年,学校发放住房补贴,标准2000元/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
(3)学校提供必要的科研启动经费,工科20万元,其他专业10万元。配备办公室(工作室)及办公设备并根据需要安排助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资助。
(4)享受《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所列的相关资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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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紧缺专业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办理事业单位聘任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享受教授生活补贴,标准1000元/月。
(2)到学校工作的第一年,学校发放住房补贴,标准2000元/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
(3)配备办公室(工作室)及办公设备并根据需要安排助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资助。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
(5)享受《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所列的相关资助待遇。
4.在专业建设、教科研方面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1)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含见习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享受博士生活补贴800元/月。
(2)到学校工作的第一年,学校发放住房补贴,标准1000元/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40万元。
(3)学校提供必要的科研启动经费,工科15万元,其他专业8万元;配备办公室(工作室)及办公设备并根据需要安排助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资助。
(4)享受《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所列的相关资助待遇。
(5)引进博士后出站人才的待遇参照博士研究生进行。
5.引进的高技能大师和能工巧匠。
引进在技术领域具有专长的著名专家和技术大师,可实行“一人一政策”,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紧缺专业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待遇。具体标准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6.以“双师型”教师引进的具有五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办理事业单位聘任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
(2)到学校工作的第一年,学校发放住房补贴,标准1000元/月,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7.同时具备多项条件者,依照最高标准享受待遇。
8.国家和省、市重点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以及学校重点专业急需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也可采用兼职、短期聘任等工作形式来学校工作。其待遇按工作性质、工作时间、贡献大小等采取协约的办法确定。
四、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引进高层次人才教科研任务的确定,由学校引进部门结合引进目标提出方案,报科研处审定,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列入引进协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与我校签订聘用协议,按协议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学校所聘岗位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2.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聘期满后,按我校有关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文件规定的岗位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执行。
五、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和考核
(一)管理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合约管理,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具体事宜。引进人员服务期不低于五年。若违约调离学校,服务年限未满者,除须偿还学校引进所支付的费用(按服务年限的比例逐年递减)外,另需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根据聘用协议规定执行。引进人员申请调离时(不管是否服务期满),原随调人员须同时调离我校,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核
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1.考核内容
(1)教学工作考核
根据岗位职责、聘用协议和学校有关文件所确定的教学工作任务,结合年度承担的教学情况进行考核。
(2)学术、科研工作考核
根据岗位职责、聘用协议和学校有关文件所确定的学术和科研工作任务,结合年度完成的学术和科研情况进行考核。
(3)聘用协议中约定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外的其他事项考核。
2.考核程序
(1)年度考核。随学校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学校年度考核委员会制定《tyc86太阳集团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由本人填报,教务处、科研处结合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任务和学术科研工作任务年度完成情况,进行教学考核和学术科研考核,学校年度考核委员会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
(2)任期考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聘期期满,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职责、聘用协议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高层次人才进行任期考核,确定任期考核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
3.考核结果的使用。高层次人才按考核结果享受有关待遇,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全额享受相应津贴;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根据协议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扣减其津补贴。任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协议执行。